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热食类食品制售、预包装食品(含冷藏冷冻食品、含酒类)销售)
店铺名称
凤冈县张安法小吃店
联系人
张安法
联系电话
13639205427
店铺地址
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体育场社区夜市南区5号门面
入驻时间
2026-10-27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